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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3/3)页
不作声,确实如此,接连几场比赛,华国最好的成绩,也就是铜牌。

作为首位跑进男子百米决赛的华国人,苏天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,之前奥运会男子百米赛跑,都是米国黑人的天下。

约翰这几日天天来他们面前晃悠,嘲笑他们是软脚鸡,说他们放了狠话,却打脸了,丢死人了。

华国代表队的选手,敢怒不敢言,谁让,他们确实没有拿到金牌,这是不争的事实……

“跑不赢也要跑,往死里跑,我不会劝你什么重在参与,只要努力了就行这些废话。”突然,苏天耳畔传来了邵英华掷地有声的话语。

“我们飘洋过海过来是为了什么?就是为了赢得金牌,告诉全世界的人,奥运会,必有我们华国人的一席之地。”

“是,他们是比我们高,比我们壮,甚至比我们腿长,但,那又如何呢?”

对,那又如何呢,难道拼尽全力,自己就不能跑过他们了吗?

苏天放下遮脸的手,眼里慢慢燃起了希望的火种。

“你可能不知道,在我被分配给你之前,我曾经见过你。”邵英华看向苏天,坚定的眼神划过一丝温暖的笑意。

“见过我,什么时候?”苏天有些迷茫地问道。

“那是某个下雨的日子,我路过操场,当时下着滂沱大雨,路上只有寥寥几个行人,脚步匆匆,我却看见一个身影,迎着狂风,迎着暴雨,拼尽全力地奔跑着。”

苏天心底一颤,放在桌上的手也微微颤抖。

邵英华继续说下去,却是话音一转,“两天后,就是正式决赛了,你的压力,我理解,换做是我,站在跑道上,看着左右,都是比自己高壮的黑人、白人,我也会害怕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”

“但是我希望,在跑之前,你能回想起,那个在雨夜里奔跑的自己。”邵英华伸出手紧紧握住苏天的手,眼神温暖,“连狂风暴雨都不怕,你还会害怕什么呢?回想一下锻炼的那无数个日日夜夜,金牌,一定是你的。”

苏天反握住邵英华的手,眼神慢慢变得坚定。

作者有话要说:  同步更新文→【七零娇媳妇】,一本甜甜的年代文。

ps:已更开头两章,欢迎试看

肤白貌美娇娇女vs铁汉柔情闷骚男

宋毅第一眼见到沈姣姣的时候,就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女孩子,尤其是眉心的那一点红痣,像极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周芷若,美的那样让人心碎

他想把她娶回家,好好呵护她,再跟她生上那么三四五六七八个娃,那他这辈子也就圆满了。

沈姣姣心底有个秘密,她做了一个梦,梦里和现实里一样,她糊里糊涂地嫁给宋毅后,怀了孕。

但是后来的梦里,她接到了高考的通知,她想高考,她想回城,宋毅不愿,争执之后,她偷偷打掉了孩子……

孩子没了,两人离了婚,记忆中,只留下宋毅的眼,那双眼,犹如黑夜中的火焰,那样的炙热……

梦醒了,她什么也不想,只想把孩子好好生下来,但是那个男人,她该怎么面对?

作为红旗公社里第一对社员和知青的结合,人人都不看好沈姣姣和宋毅。

毕竟沈姣姣除了长的好看,有点文化,简直一无是处,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,都抵不过一个半大小子的劳动力。

而宋毅脑瓜子灵,干活又勤快,还有一个当大队长的堂伯,人人都道,是一朵鲜花,插在了牛粪上,宋毅是那朵鲜花。

人人都在想,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离婚。

等啊等,等到了宋毅把沈姣姣宠到了天上。

等啊等,等到了宋毅成了城里的大老板,这下公社里人人都在想,这下宋毅总该花心了吧?

哎,就不,两人生了三四五六七八个娃,还是和和美美,可把那些看他们笑话的人,气死咯!

ps:别被正经版的文案骗了,这就是一篇甜文,很甜很甜的年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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